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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本三与高职首次实行“平行志愿+顺序志愿”

2013-10-18 15: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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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三批各阶段和高职(A1、A2和B阶段)首次实行“平行志愿+顺序志愿”的填报和投档模式,每个顺序志愿内的4-5个平行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录取。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赵晖  今年,本科三批各阶段和高职(A1、A2和B阶段)首次实行“平行志愿+顺序志愿”的填报和投档模式,每个顺序志愿内的4-5个平行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录取。

  本科三批和高职学校录取时,招生学校在市高招办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外地招生学校如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市高招办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本科三批招生学校录取分三个阶段进行,录取顺序依次为A1阶段学校、A2阶段学校、B阶段学校。

  高职招生学校录取分五个阶段进行,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体育类学校、提前录取学校、A1阶段学校、A2阶段学校、B阶段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