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2013年9月28日第1版
北京9月27日讯(记者 张婷)教育部网站今天发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提出具体要求。其中特别要求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需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
《标准》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实施要求”三大部分组成,在内容和结构上突出体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双师型”特色。《标准》对教师提出“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3个维度的具体要求,并从15个领域细化为60个条目。
针对教师实践能力与产业技术进步脱节的问题,《标准》要求教师要了解产业发展趋势和工作岗位要求,跟进技术进步和工艺更新,基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设计和实施教学;针对教师生产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要求教师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业务咨询等社会服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
合作伙伴: |
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 | 中国职成教育网 | 中国高职高专网 | 天大职教发展研究中心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 | 教指委网站 | 行业协会网站 | 各省职教网站 | |
友情链接: |
河北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 世界技能大赛 | 就业网 | 中国教育网 | 中国护士实习就业网 | 新华网 | 中国教育新闻网 | 人民网 | 北方网 | 教育部 | 海河教育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