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改革的思路办好职业教育,强化政策支持和监管保障。这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我省坚持整体设计、协同推进,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抓住关键破解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省政府每季度一调度,每三年一次专项督导,出台45项政策文件、建立28项制度,在省级层面基本形成全方位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进一步改进完善学校教育制度,打通上下衔接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路径
致力于给各类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成长成才路径,开展3年高职与2年本科、3年中职与4年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建立“知识+技能”春季招生考试制度,并连续两年翻番增加本科计划,今年达到1万人。完善高职院校注册入学制度,自主招生试点院校达到42所。建立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制度,录取规模达到7.5万人。将发展应用型本科教育作为调整高等教育结构战略重点,推动本科院校分专业、分培养方向向职业教育转型,在全省遴选200个本科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形成对口贯通培养能力。推动各市建立职普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开展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对接,开发100个涵盖主要专业群的教学标准,建立应用型本科与中职、高职相衔接的课程体系,让孩子获得个性发展与工作岗位需要相一致的职业能力。实行“双证书”制度,将试点扩大到所有中职合格学校,推进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
二、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度,不断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注入活力
建立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配足配齐专业教师。建立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允许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财政参照副教授平均薪酬水平确定经费拨付标准。改革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制度,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由学校公开自主招聘教师,将专业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作为基本条件,允许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参加招聘,合格的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转为正式教师。建立健全省级师资培训制度和专业教师评价标准,将教学实绩、技能水平、技术研发成果等作为职称评聘重要依据。推动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的社会保障待遇。
三、完善职业教育财税保障和支持制度,奠定改革发展基础
我省将民生保障资金增量向教育倾斜,将用于教育的增量向职业教育倾斜。把中职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部免除中职在校生学费。出台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将免学费补助转换为按专业补助公用经费的新机制,对第三年级全额拨付公用经费。推动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标准,尽快达到本科院校水平。建立中职学校分级认定制度,投入5亿元,每县建设1所省级规范化学校,启动100所示范校、优质特色校建设工程。实施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建设18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5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营造民办、公办职业学校平等的发展环境,首批安排资金1.1亿元支持民办职业教育。专款2.2亿元支持38个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群建设。出台9项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