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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出国进修人员的通知

2014-03-10 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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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出国进修人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出国进修项目管理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中外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合作协议,2014年继续从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教师中,择优选派400人赴国外进修8周(320学时)。现将组织选派出国进修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国进修内容和安排
  出国进修包括相关专业培训和企业实践培训,根据《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出国进修批次安排计划》(见附件1)分批次分专业派出。专业培训重点学习以行动为导向的专业教学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和课程开发能力;企业实践培训重点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进修期间外语授课,配备翻译。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奥地利出国进修相关事宜以及2011—2013年未参培的出国进修人员补录事宜另行通知。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拟推荐出国进修人员须为2012年以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新能源专业除外),培训成绩突出,年龄低于50周岁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其中,专业教学法出国进修人员不受专业限制,其他专业出国进修人员须为本专业的专业课教师。
  三、推荐程序
  各地根据分配的进修名额(见附件2),参考学员国家级培训成绩,确定拟推荐人选,填写出国进修人员推荐表(见附件3),汇总后按第一批于4月4日之前、第二批于6月6日之前、第三批和第四批于8月15日之前的时间要求,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出国进修项目管理办公室(河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项目办”)。同时,组织推荐出国进修人员登录中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http://www.cvett.cn)“出国进修”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培训需求。教育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后,通过网络管理平台公布录取名单,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通知教师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商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调换人选。
  四、进修费用
  进修费用包括国外进修及食宿费、往返国际机票、国内集训费、签证费、人身保险、翻译补贴费等。费用由中外双方共同负担,中央财政按5万元/人标准予以资助,不足部分由地方和派出学校负担。具体收费额度和收费方式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认真做好出国进修人员的推荐工作,选派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出国进修,并督促选派学校加强对出国进修教师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教师出国进修学时应按地方有关规定换算计入培训学时(学分)。出国进修人员要及时登录网络管理平台注册,按时参加研修,按要求完成各项出国进修任务,回国后一个月内在网上提交出国研修相关成果。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负责组织随团翻译人员的选拔工作,要遴选高水平的翻译,并加强翻译人员的出国前培训,保证出国进修的实际效果。
  项目办要协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出国进修人员的组织选派工作,通过网络管理平台对教师进行过程管理和跟踪指导,增强教师之间的交流,在教师返校工作后一年内,对其教育教学能力发展情况和国外研修成果本土化实践进行跟踪评估,总结、提炼有示范意义的生成性成果并加以推广。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办
  联系人:赵彦民  电话:0311—80787915
  电子邮箱:zhaoyanmin5822@163.com
  地址:河北石家庄市南二环20号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邮  编:050024
  2.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联系人:马佳 沈可   电话:010—66119789、66050298
  电子邮箱:majia@ceaie.edu.cn、shenke@ceaie.edu.cn
  3.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培训处
  联系人:王克杰   电话:010—66097715
  传  真:010—66096310  电子邮箱:moeszc@moe.edu.cn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4年3月7日
2014年度出国进修各批次安排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