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浙江省中职课程改革动员与部署视频会议召开。会上,浙江省教育厅宣布正式启动全面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表示,全面深化中职教育课程改革总的思路是把选择性教育思想引入中职课程改革,努力赋予学生更多的学习选择权,包括课程选择权、专业选择权、学制选择权。同时,赋予学校相应的课程、专业、学制确定权。
“以选择性教育为理念,以多样化课程建设为抓手,以制度创新为取向”,是浙江深化中职课改的最大特色。会上同时公布的《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提出,以国际上“普职融合”教育大趋势为改革取向,着力构建中职教育的选择机制,打破学生多样化发展的制度瓶颈。要求学校在学生就读期间至少为学生提供两次选择机会:直接就业或继续升学,包括选择专业方向或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以选择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构建供必修的“核心课程模块”和供选修的“自选课程模块”两大课程类型,着力打造可供学生充分选择的课程制度与课程资源。
《改革方案》提出,在普职融合的新课程框架下,着力探索“专业教育”新模式,要求直接就业学生专业实训实习教学时数不低于总时数的50%,继续升学学生专业实训实习教学时数不低于总时数的30%。此外,为避免学生选修的课程出现“碎片化”,浙江设计了“限定选修课程”形式,要求学校以“2选1”的比例为学生提供相关专业选修课程。
同时,浙江多维度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创新举措,全方位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在机制层面的改革。实施“成长导师制”,加强人生规划教育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指导;实施“多学期制”,根据推广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的需要,将一学年按不同的教学功能划分成若干长短学期;实施新的学业评价制度,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目的,对不同课程采用不同的质量评价方式;尝试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大班与小班、长课与短课、理论课与实践实训课有机组合。
根据工作部署,2014年,浙江将先选择一批职业教育办学思想巩固、有强烈改革意愿和较好改革条件的中职学校进行试点;2015年再选择若干个市、县(市、区)整体进行试点,进一步探索区域推进课改的政策导向、配套措施、推进模式等,并把各地开展工作情况纳入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各地中职课改成果列入省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绩效评价内容;2016年,力争在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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