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专浙江艺术学校创办于 1955 年,是一所以表演类专业为特色的公办综合性中等艺术学校,曾先后五次被教育部、文化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办学50 多年人才辈出,明星璀璨,越剧表演艺术家茅威涛,影视明星周迅、何赛飞、陶慧敏,央视主持人董卿,舞蹈家山翀,笛子演奏家詹永明,化妆师毛戈平,青年舞蹈演员殷硕,青年影视演员童蕾、曹曦文等,都从这里起步走向全国。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艺术学校作为学院附中保留,并随学院迁至滨江区省级高教园。校园环境幽雅,交通便捷,硬件设施堪称全国一流。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建立了一支老中青结合的师资队伍,并长期聘请国内外专家、教授任教,形成了艺术专业和文化教学不断健全完善的教学体制。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确定了中专以升学为主、五年一贯制突出专业技能实现高质量就业的培养模式,中专的升学率不断提高,在同类艺术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2013年开始将中专各专业划入到学院各相应的教学系部,优化了教学资源配置,强化了师资力量,进一步提升了办学实力。近年来,各项教学成果显著,历届学生中有1000多人次获得厅级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奖100余项,学生在全国舞蹈“桃李杯”、民乐演奏“文华艺术院校奖”、“CCTV(青歌、民乐、模特)大赛”、全国艺术院校戏曲戏剧比赛、全国越剧演唱大赛、全国笛子大赛、“星海杯”全国少年儿童钢琴赛、全国青少年书画大赛、华东六省一市大学生舞蹈(专业)比赛等重大艺术赛事中频获殊荣,在省内外享有良好声誉。
学制有三年、六年制中专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三年、六年制中专分别招小学和初中毕业生。五年一贯制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专业和文化实行五年一贯的教学形式,毕业时获得高职(专科)文凭。多年教育实践证明,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为培养学生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受到考生和用人单位的认可和欢迎。
一、招生专业和人数
2014年招收中专及五年一贯制新生303名
艺术的殿堂 明星的摇篮 欢迎报考!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艺术,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
2、身心健康,无缺陷、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三年制表演类专业一般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
3、年龄要求:报考六年制中专的出生日期要求在2000年9月1日以后,报考三年制中专和五年一贯制的出生日期要求在1996年9月1日以后。
三、报考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就近到我校设在各地的招生点(2014年各地市考点及初试时间详见我院招生网。)或4月12日-4月27日间的每个双休日直接到我校办理报考手续,并参加初试,不受理函报。参加初试者兼报专业不限,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须交一寸免冠同底正面近照两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可事先在我院招生网上下载),每专业初试报考费40元。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报名后直接进入复试。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并查验原件。参加复试者限报两个专业并需参加相应专业的复试,文化科目只考一次。
四、专业复试及文化考试
1、初试后入选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于5月1日到浙江艺术学校办理复试手续,5月2日专业考试,5月3日文化考试。
2、文化考试由学校单独组织,小学段考语文、数学两门;初中段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进入复试的考生可来电来函索取文化考试大纲。
五、专业复试主要内容
(一)音乐表演(含六年制及五年一贯制)
1、专业测试(占专业总分60%):
(1)声乐方向: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朗诵诗歌(或散文、寓言)一首;
(2)器乐演奏方向:演奏自选独奏曲、练习曲各一首。流行音乐表演与制作方向中的键盘乐器需演奏自选独奏曲一首、和声连接及走向和即兴伴奏、旋律即兴演奏。
2、视唱练耳测试(占专业总分40%):模唱(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构唱(音程、三和弦),视谱即唱(旋律、节奏)。
(二)舞蹈
1、六年制舞蹈表演(中国舞)
(1)身体条件测试(身高、臂长、上下身比例测量),形体软度测试(前旁后腿、肩、腰、胯、脚背),力量测试(素质和弹跳力),形象测试(长相五官);
(2)自选舞蹈或广播操一段;
(3)动作模仿与音乐节奏测试。
2、五年一贯制舞蹈表演
(1)专业条件
a、形象目测、身高测量、上下身比例测量
b、软度测试:前旁后腿、肩、腰、胯、脚背
c、弹跳力
(2)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片段2-3分钟,动作模仿;
(3)音乐即兴舞蹈表演,音乐节奏测试。
(三)五年一贯制戏曲表演(越剧)
1、演唱戏曲或歌曲一首;
2、素质(身段、舞蹈、才艺表演等)测试;
3、现场模仿唱腔、身段、念白等
(四)戏剧表演(影视表演)
1、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
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
2、形体: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
表演:即兴小品;
3、身高、形象、气质及其它才艺展示。
(五)服装展示与礼仪(模特表演)
1、身高、体重、比例兼三围测量,形象气质;
2、动作造型模仿;
3、音乐节奏测试;
4、才艺展示(唱歌、舞蹈、朗诵均可);
(六)美术绘画
1、素描:石膏几何或静物组合默写,时间120分钟;
2、速写:人物照片参考,时间30分钟。
注:以上所有歌曲、舞蹈伴奏CD及乐谱、朗诵稿均由考生自备;各专业(美术及注明的除外)每小项考试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分钟。
六、录取办法
专业复试和文化考试后,根据专业特点和需求划定专业和文化分数线(五年一贯制只划定专业合格线),上线考生根据录取规则,经德、智、体全面考查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兼报专业的考生成绩均上线者,按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七、学费标准及助学办法
1、学费按2001年省物价局核准的表演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五年一贯制后两年为7800元),越剧专业按特殊政策收费,每生每学年5000元;美术绘画每生每学年8500元标准收取,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2、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发放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学院奖学金。
八、其它事项
1、器乐考生自备乐器 (除钢琴),美术类考生自备画具(除画板)。
2、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检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凡表演类专业,均按文化部规定实行一年试读期。经试读证明不适合学习表演类的学生作转专业或退回原籍处理。
3、凡在复试前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即未进入复试,不另发通知(可来电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