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部定于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15:00—16:30召开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工作视频会议。
教职成厅函[2014]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部分专业类、文化素质教育、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部定于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15:00—16:30召开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全面梳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地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研究确定新阶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任务、政策与措施。
二、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教育部机关北楼二层报告厅。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1.主会场: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秘书长;部分行业、企业代表。
2.分会场: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含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人、教研机构负责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行业、企业代表(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并负责组织参会)。
四、其他事项
1.定于12月18日(星期四)15:00-16:0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主会场联系,联系电话010-66097587。
2.请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单位于12月16日(星期二)12时前将与会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车号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至我部职成司。
3.请各地于12月16日(星期二)12时前将分会场出席会议的教育行政部门与会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及参会总人数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至我部职成司。
4.届时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座。
联系人:钱胤嘉、张磊
电话:010-66096722;传真:010-66020434;E-mail:jxj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12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