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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出台“创业六条” 鼓励师生科研成果“落地”

2014-03-20 14: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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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北京农学院响应“京校十条”,制定了学校“创业六条”, 鼓励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在科技园内创办企业、研发机构。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北京农学院响应“京校十条”,制定了学校“创业六条”, 鼓励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在科技园内创办企业、研发机构。
  北京农学院科技产业集团总经理张海明说,“创业六条”是该校在“京校十条”颁布后制定的《北京农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在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企业的若干规定(试行)》(简称“创业六条”)。
  据介绍,作为北京市属高等农业院校,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推广是北京农学院的传统。“创业六条”不仅鼓励学校教师通过独资、联营、合资等多种方式在大学科技园内申请创办企业和相关研发机构,还给予教师在职称评定、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除在职称评定、资金上给予支持和鼓励外,对于符合《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试行办法》中“在孵企业”条件的师生创办企业,两年内学校大学科技园免费为其提供20平方米办公用房。一位青年教师表示,“创业六条”解决了教师创业的后顾之忧,学校不仅规定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工作可作为其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还在资金、办公用房、水电等方面给予支持,让我们可兼顾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
  “创业六条”特别鼓励在校学生运用所学创业,并将创业与实践教学挂钩:“鼓励在校学生经学校批准后进入科技园参与创业,凡到科技园创业的学生每个企业支持不高于5万元的天使投资配套资金。创业时间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根据学校“3+1”学生培养模式,计入实践学分。”学校不仅免费为创业学生提供2年的办公用房,还给予创业辅导等支持。
  学校还鼓励师生创办的企业与学校部分实验室共建项目孵化中心,学校设立100万元的入园企业孵化中心支持资金。在满足正常教学科研需要的前提下,学校还试行将学校重大仪器设备以租赁费、使用费等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等新模式。学校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信息网络向创办企业的师生全面开放,有偿优惠使用。
  “创业六条”激发了师生的创业热情。截至3月中旬,师生报名创业项目共122个,总注册资金共2781.5万元。其中教师报名46个,注册资金共1917万元;学生报名76个,注册资金共864.5万元。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师生报名的所有创业项目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将入驻北京农学院大学科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