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30
学校地址: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邮编350119);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邮编35000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农业厅
二、学校简介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建省农业厅举办的福建省唯一农业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现有相思岭(院部)和首山两个校区,规划占地1100亩,目前,教职工320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59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在校生近5500人。
三、2014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由院长直接领导,院招生科负责具体工作。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院纪律检查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理工作。
3.录取规则:
(1)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清”的录取规则, 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将高中组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将中职组考生分类别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
(2)根据进档人数和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高中组可视同组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中职组可视同组同类别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3)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精神执行。
五、2014年我校高职招考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于子高教委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招生办网址:http://www.fjny.com/zsjy/new/
蒙古自治区了一系列成果,学院网址:http://www.fjny.com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420178、83420158、83740797
招生咨询QQ:314271940
招生办传真:0591-83420342
招生投诉电话:0591-22151769
八、本章程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科负责解释。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