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我省连续出台了45项政策文件,建立了28项制度,在招生考试、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办学机制、管理体制7大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
计划到2020年建立体现终身教育理念,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职业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具有山东特色、国内领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月6日上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电视会议,对下一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再部署,在职业教育成长渠道、考试招生、社会力量办学等方面作了安排。
记者了解到,2012年以来,我省连续出台了45项政策文件,建立了28项制度,在招生考试、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办学机制、管理体制7大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
“学考”入中职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来只在普通高中展开,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省将于2015年建立“文化素质+专业技能”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在中职学校中也开展“学业水平考试”。
据介绍,我省将以设区市为单位完善职普统一、学生自主报考、适应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需要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全部实现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建立起高中阶段学校统一的网上招生录取工作服务平台和招生录取数据库,让符合设置标准的各类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平等招生录取,为学生从初中毕业开始自主选择适合的教育类型提供支持。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中职开展学业水平考试,要体现中职的学校特色,未来还将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将专业技能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春季高考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口贯通试点专业增加30个
人的多样性、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人才培养类型的多样性。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春季招生考试制度,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改变了职业教育局限在专科以下层次的局面,初步搭建起人才成长“立交桥”。
会上提到,我省将进一步改进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按专业大类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在合理布局200个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专业点基础上,继续单列招生计划,扩大“3+4”、“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范围,2015年初步打算再增加试点专业30个左右。
在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的同时,也注重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记者了解到,我省将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推动高校继续教育从学历教育向学历与非学历并重转型。建立以职业院校为主体、行业企业广泛参与、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提升劳动者素质。通过这种机制的建立,让人人、时时、处处都可以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
民办院校教师享受同样社保待遇
社会力量办学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方面,提出2015年,在全省逐步推广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样社会保障待遇试点经验。
据介绍,我省2013年已经出台了《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认定管理办法》,首次划拨财政资金8100万元支持民办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下一步将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投资职业教育并享有相应权益,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完善民办职业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形成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
此次会议上还提出要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稳步扩大民办职业教育规模。同时推进民办职业教育品牌建设,支持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化和中高职衔接的民办职业教育集团。重点扶持“公益性”“有质量、有特色”的民办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