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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2015-10-23 10:27:08 教育部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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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度教育部工作要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4〕10号),促进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我司决定召开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

  教职成司函[2015]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度教育部工作要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4〕10号),促进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我司决定召开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各地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参观考察苏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基地等。
  同期,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国教科文全委会秘书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将于29日上午在苏州联合举办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 10月29日,会期1天。10月28日报到,10月29日晚或10月30日离会。
  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世尊酒店。
  三、与会人员
  1.教育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中国教科文全委会秘书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等有关负责同志;
  2.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厅长(局长)和处长;
  3.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联盟成员城市教育局主管局长及其他城市有关部门代表。
  四、其他事项
  1. 报到地点:独墅湖世尊酒店(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299号,电话:0512-69568888)。
  2. 请各地将参会回执(见附件1)于10月26日前通过传真或邮件反馈到会务组。
  3. 会议不安排接站,报到线路详见附件2。参会人员差旅费自理,食宿统一安排。
  4.会务组联系人:
  苏州市教育局 孙桂英 电话(传真) :0512-65223586,
  手机:13913192476
  邮箱:sjyjmsc@126.com
  屠家洵 电话:0512-65223586,
  手机:13962104248
  5.教育部职成司联系人:蔡妍,电话:010-66096253
附件:参会回执.docx
   报到路线.docx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