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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①|高志研:高职教育如何创新发展?

2017-09-12 16:38:10 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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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教育部正式发布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简称《行动计划》),这是今后一个时期,高等职业教育界发展的路线图。

  终于,教育部正式发布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简称《行动计划》),这是今后一个时期,高等职业教育界发展的路线图。对于贯彻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改革发展,意义重大。今天,我们编发此稿,就是希望激发高职教育领域的思考、认识和行动,理解和实施《行动计划》,为高职教育的创新发展发出先声。

 
  日前出台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紧扣住了目前高职教育的时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困难挑战,规划设计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和任务项目,从战略高度来理解,可以归纳为三个关键词:挑战、行动、跨越。
 
  机遇与挑战并存
 
  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正处于最好的发展机遇期。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高职发展至少面临八个方面的现实挑战。
 
  顶层设计初具雏形,如何落细落小落实。2014年以来,职业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已初具雏形。要切实推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规定的各项政策、标准、任务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落地生根、发挥作用,建章立制、制定标准、完善政策必须转入落细落小落实的新阶段。
 
  规模扩张已达极限,如何强化内涵建设。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作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决定后,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2010年以来,高职教育规模基本稳定,年招生数在320万人、在校生数在980万人、校均规模在6000人左右窄幅震荡。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跨过规模扩张的历史阶段,开启了以强化内涵建设为主要任务的新征程。
 
  考试招生不断变革,如何应对生源多样。据统计,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人数达到151万,占高职招生计划总量的45%。《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导致高职院校生源类型呈现多样化、多元化趋势,高职院校必须积极应对这一挑战。
 
  自主办学逐步扩大,如何强化科学管理。《决定》明确要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推行管办评分离、强化督导评估。这是一种“政府指路学校走”的新模式。高职院校要用好办学自主权,迎接新型管理模式挑战,必须强调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校际竞争日益激烈,如何突出质量特色。高职院校需要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自身发展的新阶段、新特征,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特色化发展,在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应用技术协同创新等领域打造“人无我有”办学特色。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必须突出质量和以特色求生存、谋发展的新阶段。
 
  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如何应对形势变化。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在提供了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和技能的同时,也促使教与学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职院校要有效应对,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中心,推进教与学的双重改革。
 
  多元主体参与办学,如何深化多方合作。在推进多元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深化多方合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机制建设还不成熟;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等。各方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合作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
 
  财税体制深化改革,如何强化省级统筹。省级政府承担统筹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职责,如何准确定位中央与省级职责分工,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如何引导已拨付的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使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全面发展,已成为我们必须直面并要切实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要落实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行动计划》可分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院校办学活力”“加强技术技能积累”“完善质量保障机制”“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等5部分32条。为有效推动落实落地,文本后附加“任务、项目一览表”,将主要内容细化为65项任务和22个项目,各地可结合实际需要“认领”不同的任务和项目。教育部将本着“有预算支持的优先、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的优先、预期成果量化程度高的优先”原则,在总体规模内择优安排各地承担任务与项目,并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项目过程管理、监控与绩效评价。
 
  《行动计划》指出了未来一段时间从教育部、教育厅到院校整个高职战线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打造优质高职院校和骨干专业。一是以优势学校建设引领高职教育整体发展。优势学校与已经建设的示范(骨干)校相比要求更高,要求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在技术创新、杰出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综合实力。二是以骨干专业(群)建设推动院校内涵发展。国家级的骨干专业建设将优先在紧贴产业发展、校企深度合作、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中遴选,引导高职院校整体提升专业水平,服务国家重点发展产业,提升技术协同创新水平。
 
  做大优质教学资源。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行动计划》主要通过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两个国家级项目带动和构建国家、省、学校三级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力争经过三年建设,为实现《决定》“所有专业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到2018年,规划在建及验收国家级项目达到100个左右,并带动不少于200个省级资源库和数百个校级资源库建设,基本形成三级资源库建设体系。
 
  完善高职教育结构。目前,高职教育结构的国家层面设计基本成形。在这一框架体系下,《行动计划》强调:一是推进高等学校分类管理,系统构建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二是持续缩减本科高校举办就业率(不含升学)低的高职教育规模,鼓励各有所专、错位发展,保留专科高职发展空间;三是开展设立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学位的可行性研究。《行动计划》提出了“接续培养制度”概念——职业教育体系内部,应届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学习的制度,并从标准体系制定、专业设置与目录管理、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内容设计等方面,对完善接续培养制度提出具体要求。
 
  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一是通过探索高职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二是为各种所有制资本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提供更多机会,优势互补、汇集资源;三是优化公办职业教育资源、增强公办高职的带动力和影响力。而作为职业教育的新鲜事物,“混合所有制”需要整个高职界在现有政策框架内不断探索,以成功经验带动整体发展。
 
  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行动计划》明确了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修订《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和《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促进高职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区域产业发展、职业变化更加吻合。二是建立人才培养工作诊断改进制度。三是完善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在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质量年度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
 
  提升院校治理能力。《行动计划》以高职院校章程建设为统领,明确要建立健全依法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高职院校治理结构。而着力点有三: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和董事会,发挥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作用;发挥学术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提高资源保障水平。鉴于部分地区特别是地市主办的高职院校经费保障水平仍然较低,《行动计划》进一步强调“各地应引导激励行政区域内各地市级政府(单位)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生均拨款制度要覆盖所有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而兼职教师应以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为主,并主要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同时,《行动计划》强调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组织保障合力,落实相关主体共同参与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的责任。
 
  推进国际交流合作。《行动计划》要求高职院校主动服务国家外交战略要求,助力优质产能走出去,增强中国影响和彰显职业教育的中国特色;广泛参与国际职业教育合作与发展,发出职业教育的“中国声音”;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当前,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面临诸多薄弱环节和难点,尤其是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高职教育基础能力薄弱,东西部高职教育发展不平衡。《行动计划》强调以“科学规划”、“立足当地”、“对口支援”、“综合改革”支援困难地区高职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和培养水平。
 
  增强技术服务能力。高职院校发挥自身优势,提高社会服务的技术附加值,对改善高职教育弱势地位、提升社会影响、促进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2014年,高职院校科研和技术服务收入达26亿元,校均210万元,其中超过1000万元的有近60所学校。《行动计划》提出,要将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成为区域内技术技能积累的重要资源集聚地,配合“中国制造2025”,主动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产业发展,调整专业结构,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实现全新的跨越
 
  《行动计划》描绘了今后三年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蓝图,需要高职界凝聚共识,积极行动,形成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巨大合力。未来几年,高职教育战线要以贯彻落实《行动计划》要求为工作主线,切实推动高职教育在发展动力、发展模式、办学状态等方面实现重大转变,呈现全新发展面貌,实现全新的跨越。
 
  发展动力:由政府主导转向院校自主。《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要求,明确了诸多保障院校自主权的政策举措。各项任务和项目并不强制承担,而是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愿提出自主安排。广大高职院校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切实体现改革创新的主体作用,实现发展动力由政府主导向院校自主的转变。
 
  发展模式: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建设。随着《行动计划》实施,高职院校应准确把握发展模式的变化,在稳定规模的基础上,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把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转移到教育教学改革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上来,向内挖潜,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夯实基础,练好内功,实现发展模式的转变。
 
  办学状态:从相对封闭转向全面开放。《行动计划》要求高职教育继续坚持开放办学的理念,面向社会构建开放的办学体系,面向行业企业建立开放合作的机制,面向多样化生源实行开放性教学,面向终身学习需求建立开放性的学分积累、认定与转换机制,通过开放办学及时应对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评价内容:从硬件指标转向内涵指标。评估评价是教育发展的指挥棒。《行动计划》从关注硬指标的显性增长转向关注软实力的内在提升,重在引导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高职院校要健全内部质量评价保证机制,实施对教学基本状态的常态监测,实现自我及时诊断、随时改进。
 
  教师队伍:从学历职称转向双师结构。《行动计划》提出了加强高职双师队伍建设的系列措施,支持高职院校聘用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鼓励高职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提升双师素质,优化专兼职教师结构。
 
  社会服务:从教学培训为主转向教学培训与应用研发并重。目前,高职院校获取的技术服务性收入超过26亿元,但主要停留于教学培训层面。《行动计划》强调院校要做到教学培训与技术研发并重,建立技术技能积累创新的机制,通过技术研发服务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社会服务的层次。而各行业企业要成为学生教学和训练的主要场所、教师双师素质锻造和科研的平台、校企合作和生产服务的基地,成为教师在技术研发方面进行社会服务的重要窗口。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步入更高起点的发展新阶段,随着《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高职教育必将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激发发展活动,提高发展质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