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专业建设管理是高职优化培养结构、凝练办学特色、提高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浙江在深入推进“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背景下,创新高职专业建设管理体制,规范专业建设管理,引导学校紧密围绕区域产业发展,自觉调整专业结构布局,着力培育专业优势特色,自主制订实施专业建设规划,全面增强高职服务区域产业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紧密围绕区域产业发展布局
科学规范高职专业建设管理
浙江省教育厅 祝鸿平
规范专业建设管理是高职优化培养结构、凝练办学特色、提高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浙江在深入推进“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背景下,创新高职专业建设管理体制,规范专业建设管理,引导学校紧密围绕区域产业发展,自觉调整专业结构布局,着力培育专业优势特色,自主制订实施专业建设规划,全面增强高职服务区域产业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围绕产业布局自觉调整专业结构
建设同产业结构相适应的专业体系,是政府和社会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明确要求。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近年浙江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工业现代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2016年,浙江三次产业结构为5.9:53.9:40.2,二、三产业对GDP的增长贡献率分别为47.7%、51.1%,呈现出“二降三升”、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经济增长的良好格局。
产业转型需要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支持。浙江高职院校在增加高技能人才培养总量时,充分考虑人才结构与产业发展趋势的匹配,自觉在专业建设上做好加减法。一批产业有需要、但办学条件要求高、需要较大投入的“硬”专业得到新建重建,一批需求不足、就业形势差的“软”专业主动撤销调整。2016年,全省高职院校共设置专业336个,覆盖高等职业教育全部19个专业大类,专业点数1224个,校均设置专业25.5个。面向一产的专业18个,专业点数44个;面向二产的专业140个,专业点数621个;面向三产的专业178个,专业点数559个,面向一、二、三产业的专业点数比例结构为3.6:50.7:45.7,同浙江产业结构日趋吻合。
二、围绕产业布局致力培育专业优势特色
优势特色产业是区域竞争力的关键。为加快构建与浙江优势特色产业相适应的专业体系,更好地为产业发展服务,2016年,浙江组织开展了高职“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全面遴选建设了150个省级优势专业和200个特色专业。优势专业着重支持办学基础扎实、紧贴区域产业发展、校企深度合作、社会认可度高的骨干专业,特色专业扶持为区域传统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及社会发展服务的急需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制造、电子商务等一批同浙江区域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高水平专业好中选优、跻身重点支持建设行列。
为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保障,浙江在5年内,高等教育按照理工农医类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人文社科类专业每生每年2500元的标准,全面提高优势专业的生均拨款标准。通过优势特色专业项目,浙江高职积极增加配套,自觉投入项目建设,积极培育专业龙头和专业集群,促进专业链深度对接区域产业链,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条件装备水准和产业服务能力。
三、围绕产业布局自主制订实施专业规划
专业设置是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方面。2014年,浙江制订实施《关于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从重审批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重指导和强服务的间接管理,引导学校用好专业设置自主权。各高职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基础条件,对接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及人才需求,按照规定的各项程序,自主拟订专业建设规划。目前,全省高职校均已编制完成专业规划。教育厅对学校申报已纳入校专业发展规划的一般专业只进行形式审核,不再组织评审评议。
从浙江实践看,自主设置并未发生原来有所担心的“一放就乱”问题,广大高职校更加主动服务“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和浙江主导产业需要,围绕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开展专业建设,一大批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和文化创意等省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及时得到了建设和加强,大幅提高了专业服务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能力,涌现了不少生动案例。
为服务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当地各高职院校根据本校办学资源禀赋,积极将先进制造类专业作为建设重点纳入专业发展规划。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背靠北仑港临港工业区和镇海国家重点化工区,重点做强临港重化工专业群,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入驻宁海模具产业聚集区,重点办好模具智能制造专业群,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在建好服装产业专业群的同时,重点布局轨道交通专业群,宁波高职院校成为当地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的人才培养基地。
在落实专业办学自主权的同时,浙江全面遵照教育部年度拟招生专业申报要求,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认真及时做好各年度拟招生专业审核和一般专业增设报备工作。对临床医学、公安、师范类“国控”专业,严格按照教育部各项要求,及时征求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履行送审评议各项程序,认真把好省级层面的专业增设前期关,全面规范专业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