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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2018年度华夏基金会职业教育项目学校的通知

2017-04-07 16:31:48 教育部职成司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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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华夏基金会信托委员会第17次会议精神,华夏基金会2017—2018年度继续实施职业教育项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服务脱贫攻坚,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本期项目定名为“中西部农村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发展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职成司函〔2017〕27号

河北、贵州、甘肃省教育厅:
 
  根据香港华夏基金会信托委员会第17次会议精神,华夏基金会2017—2018年度继续实施职业教育项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服务脱贫攻坚,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本期项目定名为“中西部农村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发展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项目主要内容。华夏基金会为本期项目提供60万美元资助经费。其中,为每所项目学校提供10万美元,用于支持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建设实训基地。项目执行期内还将开展校长和专业教师培训。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提升办学能力,使学校在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和新农村建设、服务脱贫攻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项目执行期于2018年12月31日截止。
 
  二、经商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华夏基金会,决定在教育部定点扶贫县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遴选1所、在贵州和甘肃省各遴选2所举办涉农专业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作为本期华夏基金会职教项目备选学校。
 
  三、按照华夏基金会支持内地职业教育项目要求,学校所在地地方政府需从完成项目目标的实际需要出发,承诺为项目学校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配套资金承诺函应明确提出配套经费数量、到位时间和主要用途。
 
  四、受华夏基金会和教育部委托,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负责华夏基金会职教项目设备供货工作。
 
  五、各地要高度重视华夏基金会职教项目工作,认真遴选项目学校。要结合地方实际,指导学校研究制定华夏职教项目支持方向,做好项目论证。项目文件格式内容要求和填报说明见附件。要成立由地方政府有关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项目具体联系事宜。
 
  请于4月13日前,将备选项目学校名单、项目文件一式6份、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承诺函原件一式2份报我司,同时报学校项目文件电子稿(word 格式)。
 
  未尽事宜请与我司综合处联系。
 
  联系人: 郁洁
 
  电 话: 010—66097741
 
  邮 编: 100816
 
  邮寄地址: 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电子邮箱: yujie@moe.edu.cn
 
  附件:
 
 
  2.填报说明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