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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7-05-02 12:29:12 教育部职成司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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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及时了解各地集团化办学进展,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按照《关于做好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95号),现就填报集团化办学2016年度统计数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教职成司函[201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及时了解各地集团化办学进展,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按照《关于做好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95号),现就填报集团化办学2016年度统计数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数据填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2017年6月15日结束。
 
  二、填报平台
 
  各单位请登录“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网址:jth.chinazy.org)进行数据填报。
 
  三、工作要求
 
  1. 本次填报数据将作为遴选示范性职教集团的重要参考,各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本地区、行业各职教集团(包括在市、县一级备案或注册的集团),努力做到数据全指标入库。要加强数据核验,确保所填数据真实、准确。要注重集团化办学案例总结,对有代表性的案例要及时报送,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2.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请于5月5日前填写并报送《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并组织职教集团填写《职教集团用户信息表》(附件2),汇总后于5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jthbxzj@163.com。
 
  3.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将通过平台另行发布案例征集要求,请各职教集团按要求提交典型案例。
 
  4.平台使用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联系。
 
  四、联系方式
 
  1.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联系人:王新强,电话:010-66097741
 
  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
 
  联系人:刘美艳,电话:010-88504118,15201016570
 
  谭宇双,电话:010-88504418,15201016705
 
  刘晏苹,电话:010-64929329,1346662301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1702
 
  邮箱:jthbxzj@163.com
 
  附件: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