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征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等程序,拟确定133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排名不分先后,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根据《关于征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等程序,拟确定133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排名不分先后,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6日24时之前通过信函邮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66096232
电子邮箱:sfgz@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16)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4年12月10日